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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机维修有讲究
2008-6-23 

  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,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,我省农业生产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,广大农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,利用农机化发家致富成为当前的普遍现象。到2004年末,全省拖拉机保有量已达 56.3万台,农机具141万台(套)。农业总动力达1320万千瓦。随着农机的小型化和农机保有量的不断增加,农机出现的事故越来越多,损坏的农机具也越来越多,应运而生的农机维修网点也在不断增加,随之而来的在维修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纠纷和质量事故也在不断增加。仅 2002年一年内接到投诉的,在维修过程中出现的严重伤人事件就有5起。轻者,折胳膊断腿,重者成为植物人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有一起因拖拉机修理出现的质量纠纷,官司打了4年还没有完结。
   为了避免上述事情的发生,除了管理部门加强管理外,农民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,提高维权意识。其实,农机维修有许多讲究:首先在选择修理点时,应先看修理部门有没有资格。就是看一看这个修理点有没有县农业机械管理部门颁发的维修点“技术合格证”和维修人员“技术等级证”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。根据《全国农村机械维修点管理办法》第二条规定:开办农村机械维修点的,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《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》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手续。而目前多数维修点没有营业执照,有的即使有营业执照,但没有农业机械管理部门颁发的“技术合格证”和维修人员“技术等级证”,说明这个维修部门的维修范围内没有农机,不具备修理农机的能力。在这种修理部门修理,质量无法得到保障。
   其次要看这个修理点是几类。农村机械修配行业规定:农机维修点分三类。一类维修点可从事大中型拖拉机、内燃机、农用车、联合收割机、电动机等农村动力机械的整机和发动机恢复性修理、总成和零部件的专业化修复或再生的维修点。二类农机维修点可从事大中型有拖拉机、内燃机、农用汽车、联合收割机的底盘恢复性修理、发动机的局部修理、整机的高号保养及一般保养和排除故障,小型拖拉机和小型排灌、农副产品加工等机电设备的修理和农机具的修理。三类农机维修点可从事拖拉机、内燃机、农用车船等农用动力机械的零星保养和一般保养,小型机械化、半机械化农机具修理及农机具专项修理生产的维修点。专项修理的主要项目为车身修理,喷漆,蓬布、座垫及内部装饰修理,电机、电器、仪表修理,蓄电池修理,散热器、油箱修理,轮胎修补,安装门窗玻璃,空调器、暖风机修理,喷油泵修理,曲轴修理,气缸镗缸,液压系统修理等。目前农机维修网点整体技术素质低,三级及其以下的低技术等级修理点越来越多,其比例高达90%以上。这些修理点一般只有一、两个修理人员和简单修理工具,规模小,档次低, 门面破旧,配件质量无保证,质量管理条件不完备,缺少执行农机维修技术的各类标准、技术资料和维修制度;维修设备简陋,相应仪器不能定期检定,维修人员没有专业维修的技师,多数没有经过培训,更没有上岗证。概括起来就是:修配无规范,质量无标准,检测无设备,修后无监督。200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》第五章第二十四条规定:“从事农业机械维修,应当具备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仪器、设备和具有农业机械维修技能的技术人员,保证维修质量”。所以在维修农机具时应看一看这个修理点是几类,是否具备你要修理机具的条件。
   除了对维修点的认定外,还要注意配件的质量。现在的维修方式大多数都以换件修理为主,因此,修理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维修配件质量的优劣。
根据上述条件,如果要修理柴油机的供油系统,就是先看这个修理点是否有“技术合格证”和维修人员“技术等级证”以及工商执照;二是看这个修理点是否是三类以上;再看喷油泵试验台是否有没有技术管理部门的检定合格证。仪器检定合格证一般由省农机修配管理站核发,有效期1年。修理点只有具备了上述条件,才可以在修理农机具时得到质量保证。
   农机修理完毕后,要向修理点索要维修凭证和所更换零件的发票,如果在维修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,应以维修凭证和所更换零件的发票要求重新修理或更换。如果出现质量纠纷,应到当地农机或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;如果因修理问题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投诉得不到解决时,可向当地法院起诉。农民应学会拿起法律武器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作者/出处: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

打印】 更新时间:2008-6-23 浏览次数:710 次 【关闭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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